保障证人的安全,是使证人能解除后顾之忧,充分、客观地提供证据,认真履行作证义务,如实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的重要条件。司法实践中,证人不愿作证、不敢作证或不如实作证,办案人员取证难,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证人的安全得不到保证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其亲属,对证人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、打击报复,甚至杀害等严重威胁证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。这不仅给证人的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失,也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人员办理案件,影响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。为了保证证人如实地提供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,保证办案人员顺利地调查取证,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,特别是人身、财产的安全。这是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。
对此,王牌盾免费为司法机关委托指定重要证人进行安全保护。